[ 索引号 ]
115002366761151234/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单位名称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市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四)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乡镇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牵头组织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餐厨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十)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乡镇污水处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组织编制县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十)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研究和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人员行业培训。

(十)负责组织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十)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九)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办公用品采购、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领导重要讲话等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工作;负责牵头党建、群团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管理,组织编制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管护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的结算、决算,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工作;负责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承办政工人事、编制、改革、宣传、公务接待、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统计、节能降耗、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二)督查考核科(安全监督科)。牵头市级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工作,统筹县级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城镇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和城市管理重要工作、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巡查、交办、跟踪、督办、考评;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承担系统网络舆情应对;组织拟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社会治安和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以及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四)规划建设和绿化管理科。组织和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参与相关专业规划的研究和制定;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承担系统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筛选和储备工作,协调推进城市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日常监管、工程量及进度拨款初审、竣工验收、结算审计、项目档案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中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对建成后的指标和景观效果进行现场核定;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统计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负责绿化赔偿的审核工作;指导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乡镇园林市街建设。
(五)市政设施管理科。组织制定市政设施管理规划;拟订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牵头生态环保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站);指导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等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道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市政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区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承担城区社会事业单位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指导乡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市容环卫科。拟订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乡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和城市水域垃圾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和洗车场(站、点)的管理;负责城镇市容环卫方面的统计工作;指导城乡环卫设施运行管理;参与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及竣工验收工作。

办公地点

奉节县夔州街道紫云街6号行政综合办公区3号楼4楼

办公室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

唐承伟

联系电话

023-5686266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