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6761151234/2020-00019
[ 发文字号 ]
奉节委办发〔2019〕53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关于调整奉节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奉节委办发〔201953



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奉节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奉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重庆市关于区县(自治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奉节县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奉节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划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雨水管网建设维护等职责至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二、内设机构调整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撤销财务审计科,规划建设科、园林绿化科合并设立规划建设和绿化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更名督查考核科,加挂“安全监督科”牌子,政策法规科不再加挂“安全监督科”牌子。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及内设机构调整,奉节县城市管理局设办公室、督查考核科(安全监督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规划建设和绿化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容环卫科6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办公用品采购、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领导重要讲话等综合性文稿起草审核工作;负责牵头党建、群团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管理,组织编制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管护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的结算、决算,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工作;负责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承办政工人事、编制、改革、宣传、公务接待、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统计、节能降耗、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二)督查考核科(安全监督科)。牵头市级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工作,统筹县级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城镇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和城市管理重要工作、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巡查、交办、跟踪、督办、考评;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承担系统网络舆情应对;组织拟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社会治安和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以及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四)规划建设和绿化管理科。组织和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参与相关专业规划的研究和制定;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承担系统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筛选和储备工作,协调推进城市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日常监管、工程量及进度拨款初审、竣工验收、结算审计、项目档案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中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对建成后的指标和景观效果进行现场核定;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统计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负责绿化赔偿的审核工作;指导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乡镇园林市街建设。

(五)市政设施管理科。组织制定市政设施管理规划;拟订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牵头生态环保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站);指导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等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道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市政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区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承担城区社会事业单位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指导乡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市容环卫科。拟订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乡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和城市水域垃圾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和洗车场(站、点)的管理;负责城镇市容环卫方面的统计工作;指导城乡环卫设施运行管理;参与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及竣工验收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调整情况,为奉节县城市管理局核定编制和职数如下:

一)机关行政编制16名。

(二)领导职数:局长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


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2







































































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                 20196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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