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县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2.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5.承担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6.承担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8.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9.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10.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1.承担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2.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宣传。
13.依法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办目标考核、宣传、保密、信访、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城管执法信息化平台的运用工作。
2.政工督查科。
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查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
3.法制科。
负责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编制执法计划,承办相关法律事务;负责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审查和报批工作;承办行政执法文书的制发、审核、回收和执法档案管理工作。
4.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一大队。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依法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5.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大队。
负责城市建成区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停车场、侵占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秩序、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水域垃圾、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6.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六大队。
2020年4月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调整奉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设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六大队。主要承担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宣传。依法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912.67万元,支出总计912.6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4.0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公用经费标准较低。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912.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4.0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公用经费标准较低。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67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912.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4.0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公用经费标准较低。其中:基本支出912.67万元,占10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2.6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4.0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公用经费标准较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2.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4.0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公用经费标准较低。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公用经费标准较低。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4.0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公用经费标准较低。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6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84万元,占1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95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年中工资调标。
(2)卫生健康支出40.91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708.27万元,占7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调标。
(4)住房保障支出40.64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2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3.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7.2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保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29.3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84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交通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单位办公设备。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为二级单位,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2024年度无项目支出,故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无部门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喻伟宏 023-5655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