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1-05-31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在机制建设、普法宣传、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2020年,我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一、提高认识,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印发了《奉节县城市管理局重大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操作规程(试行)》

推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信用中国(重庆)信息平台,依法主动或依申请向社会、行政相对人公示或公开执法信息的活动。

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执法装备的配置。配备执法一体机135台、配备对讲机50台执法记录仪140台,实现了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

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

聘请专职律师1名(余世军)作为城管局常年法律顾问,并担任执法支队驻队律师,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

加强部门配合。与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规划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委、街道办等单位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的协调机制,组建公安城市管理协助大队派驻到城管执法支队,实行“城管+公安”模式,遏制暴力抗法。与法院加强沟通,为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保障。与县电视台、生活网等新闻媒体单位的加强联系,正面报道城管执法工作。

二、切实履职,强化依法行政

(一)强化宣传引导。坚持贯彻执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了开展普法工作,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城管数字化平台LED滚动播放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二是利用城管“12319”活动周、“3.15”活动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节日,广泛宣传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4块、制作宣传标语5幅。县城管局系统积极参与2020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与合格率达100%通过广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氛围。

(二)强化依法执法。我局行政执法工作重点针对涉及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户外广告、扬尘治理、停车秩序、夜市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2020年以来规范占道经营29000余处、规范骑门摊3600余户次,清理车载摊280台次,教育游商进入市场6500余人次,依法暂扣各类占道经营工具35件。清理乱张贴小广告4000余处;依法拆除、整治户外广告728幅,总面积3789平方米2020年全年共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3554起罚款45.505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查处427起罚款16万元;简易程序查处13127起罚款29.505万元,语音执法系统录入乱张贴号码659号次,罚款2.83万元。

(三)强化执法培训。2020年以来,一是县城管执法支队组织执法队伍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集中培训2次。二是组织城管执法人员40人和公安城市管理协作大队人员20人开展为期一周的执法业务培训1次。三是组织执法办案人员和公安协助大队人员进行执法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的规范填写等培训,通过持续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执法办案能力。四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岗前、岗中、轮岗业务培训机制、城管执法讲座、业知识竞赛等机制,通过系统培训,提高了执法队伍依法办案能力。五是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组织的执法行为规范培训、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的执法案卷交叉评审培训。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截至2020年12月,一是行政审批办理未发生一起延期办理情况;二是已按规定完成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等“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开展“四减”“四办”工作,共减少事项申请材料12项,并且每个事项的申请材料都未超过10项,申请办理环节由“申请-受理-审查-决定(4个环节)”,减少至“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共压缩办结时间246天,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和“一次办”;三是全面梳理,已按规定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并进行公示。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城管执法涉及面广,任务重,执法人员少,力量薄弱。

是城管执法支队至今没有纳入参公管理单位序列,不利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是乡镇城镇管理委托执法没有全面实施。

、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机制。

是持续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加强执法队伍的思

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是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公安等司法衔接机制。

是建议城管支队纳入参公管理,确保我县依法执法工作有序推进。

是建议由县司法局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对我县乡镇管理实施委托执法。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

  2020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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