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7-14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加快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根据《奉节县2022年第五批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奉节委乡振组办〔2022〕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生活垃圾治理示范片区创建、2022年新建市级分类示范村由各乡镇负责实施,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垃圾清运、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场所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由县环卫所负责实施。

二、项目完成时间

2022年11月30日前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维护。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和维护,垃圾箱(桶)的配备、维修和更换;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垃圾清运、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场所设施设备维修维护。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含垃圾分类桶)的建设、配备和维护,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农村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可回收物收集点的建设和维护。

(三)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补助。生活垃圾清扫、收运人员劳务报酬,补助人员不能和公益性岗位人员重复,补助总额度不超过项目资金分配额度的30%

四、项目资金分配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维护一类乡镇25万元、二类乡镇15万元、生活垃圾治理示范片区创建5万元、市级分类示范村创建2万元、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垃圾清运95万元、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场所设施设备维修维护80万元(详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县城市管理局为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指导。各乡镇、县环卫所为项目业主,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验收等环节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保障项目进度。各业主单位在分配的资金额度内,围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编制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务必附上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在7月15前,以正式公文从党政网报县城市管理局审批,经县城市管理局审批同意后,按项目建设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美化、亮化、绿化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均不得纳入项目。

(四)强化监管职责。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导,并将督导情况及时通报并报县城市管理局备案。县城市管理局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资金等措施,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附件: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计划表

奉节县城市管理局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张  益,联系电话:18723666309

        汤少雄,联系电话:152235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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