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3X2/2025-001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3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奉节县财政局(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奉节县财政局(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县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承办奉节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奉节县财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599.92万元,支出总计599.9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2.49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基数及补发放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奖,2024年度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98.67万元,调减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减少25.83万元,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运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38万元,故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2.49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99.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2.49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基数及补发放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奖,2024年度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98.67万元,调减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减少25.83万元,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运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38万元,故收入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92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99.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2.49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基数及补发放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奖,2024年度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98.67万元,调减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减少25.83万元,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运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38万元,故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92万元,占94.67%;项目支出32万元,占5.33%。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执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9.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2.49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基数及补发放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奖,2024年度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98.67万元,调减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减少25.83万元,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运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38万元,故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与2023年度相比各减少162.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2.49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基数及补发放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奖,2024年度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98.67万元,调减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减少25.83万元,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运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38万元,故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2.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46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清算发放2022、2023年度公务员考核奖,年中追加人员经费预算,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2.49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基数及补发放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奖,2024年度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98.67万元,调减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减少25.83万元,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运维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38万元,故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2.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46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清算发放公务员2022年度考核奖,年中追加人员经费预算,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执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43万元,占65.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97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清算发放公务员2022年度考核奖,年中追加人员经费预算,增人增资,追加人员及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14万元,占24.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6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调增社保基数,社保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4.63万元,占4.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调增医疗保险基数,医疗保障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1.72万元,占5.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4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调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公积金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8.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8.67万元,下降18.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基数及补发放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奖,2024年度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19.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5.82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降低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压减费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据实调剂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部门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据实调剂决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90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是调整会议方式,以视频会议为主,节俭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4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调整培训方式,部分现场培训调整为线上培训,压减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8.31万元,印刷费9.84万元,咨询费6.05万元,水费3.7万元,电费16.01万元,邮电费6.98,物管费0.74万元,差旅费8.01万元,维修(护)费4.4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劳务费0.89万元,工会经费1.68万元,福利费4.11万元,其他交通费18.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88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降低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压减费用支出,办公费、物管费、培训费、会议费、维修(护)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费用压减支出,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对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2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无)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桂英;联系电话:023-5656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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