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3X2/2024-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奉节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预算绩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奉节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县预算绩效管理各类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定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激励约束及工作考核等挂钩机制。负责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方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将预算绩效事前评估、事中运行跟踪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全过程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覆盖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三方机构对各预算部门(单位)评价结果抽查和再评价财政评价),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县级财政预算绩效会审工作;负责牵头建立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监督指导人才库。建立和管理奉节县预算绩效信息系统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承办县财政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奉节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非税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16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设机构限额3个。2024年初实有事业人员1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33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9.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减少49.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3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5.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9.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9.3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45万元,比2023减少4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5万元,比2023减少49.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财政降低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0.0万元,2023持平,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奉节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38万元,2023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预算收支;公务接待费 0.38万元,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规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不再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桂英,联系电话:023-5656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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