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局下达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航道日常维护、设备维护、水上交通海事安全、环保整治、港口航道及运政业务、行政执法等方面。
县财政局要求,相关单位要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