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全市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1-01-07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全市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85号)文件要求,按照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拟推荐先进集体奉节县永安街道财政办,先进工作者吴应俊、李远学、艾祥勇,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1、奉节县永安街道财政办。自2015年以来,奉节县永安街道财政办连续五年被县财政局评为“财务决算先进集体”,2017年财务规范化管理被县财政局评为全县第1名,2017年全市财政综合知识竞赛全体职工受重庆市财政局表彰。一是持续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坚持以海成路、诗城西路、夔州路等路段为重点,大力发展服务业和商贸流通业。坚持定点走访联系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制度,加强税收宣传,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发展难题182个,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帮助535个中小企业、3105户个体经商户复工复商。积极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确保辖区税收不流失。二是持续严格执行科室预算。街道财政办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会计法》,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准确测算下达各科室经费限额。完善预算执行制度,严格按照街道党政联合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的预算报账拨款,严格执行追加书面申请制度,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及时网上公示预决算信息,增强财政预算执行透明度。三是持续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出台《永安街道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修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各类支出经费事前申请办法,规范了机关科室报账流程,推动了财政工作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规范运作、物有所值”的原则采购机关办公用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四是持续注重社区财务管理。出台《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社区报账程序。每年组织社区财务工作人员开展财会继续教育培训等业务培训,提高社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切实加强社区财务监督,每半年对街道各社区经济账目审计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五是持续做好民生保障。坚持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优先位置,连续五年一般公用支出下降6%以上。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安装社区视频监控系统476个,争取资金综合改造老旧小区8个,挤出财政经费整治小区破损管网、裸露地面、健身器材、楼栋路灯、护栏等500多个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在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六是持续注重队伍建设。坚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建立“老带新、传帮带”的学习交流机制,积极参加街道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县财政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财政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财政队伍廉政建设,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政策及财经纪律,财政工作未出现违纪现象。

2、吴应俊,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奉节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

3、李远学,男,1981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199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奉节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4、艾祥勇,男,1982年2月出生,汉族,群众,大专,200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财政办会计,管理八级。

二、公示期限 

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奉节县财政局,电话:023-56565051,电子邮箱:773827016@qq.com,地址:奉节县永安街道乔木街30号,邮编:404600。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当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奉节县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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