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社[2021]124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1-07-06

奉节财社〔2021〕124号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为做好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群众受益率,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0〕232号)和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请第一次拨付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函》(渝财社〔2021〕84号),现预下达你单位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860.43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调减奉节财社〔2021〕34号文件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860.43万元。请你单位规范管理和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该项资金为直达资金,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支出时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附件:1.奉节县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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