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1〕320号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民宗委、龙桥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太和土家族乡卫生院、云雾土家族乡卫生院:
根据《奉节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收回“奉节县民族团结进步及城市民族工作提升项目”等4个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奉节民宗委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现收回原奉节财农〔2021〕204号下达的给奉节县民宗委的“奉节县民族团结进步及城市民族工作提升项目”及“项目管理费”、太和土家族乡卫生院的“太和乡卫生院业务用房维修项目”、云雾土家族乡卫生院的“云雾乡卫生院医疗设备提升及线路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资金计划合计40万元,调整下达给龙桥土家族乡人民政府用于2021年奉节县龙桥乡金龙村华慈蔬菜产业建设项目。
附件:绩效目标表
监督方式: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565055;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奉节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