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2〕150号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汾河镇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资金计划的通知
奉节县汾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5号)、《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汾河镇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奉节农发〔2022〕148号)、《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关于申请调整2022年产业到户便道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奉节农文〔2022〕109号)等文件精神及县领导批示意见,现将《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业产业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1〕353号)下达给县农业农村委的2022年产业到户便道建设项目资金计划收回200万元,以上收回的200万元重新安排130万元用于2022年汾河镇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汾河镇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审批表
监督方式: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565051;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奉节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