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2〕174号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1年奉节县农产品营销项目
资金计划的通知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
根据《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商请调整2021年奉节县农产品营销项目资金的函》(奉节农函〔2022〕50号)文件,经研究,现对原《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1〕158号)下达的2021年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部分项目资金计划作以下调整:现将2021年奉节县农产品营销项目未使用的结余资金24.9万元,调整用于奉节县产业振兴行动现场会费用项目。
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绩效目标审批表
监督方式: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565051;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奉节县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