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3〕51号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第二批衔接资金计划
的通知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利息补贴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奉节农发〔2023〕57号)、《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预拨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公益性岗位资金和收回剩余资金计划的函》(奉节人社函〔2023〕80号),现对原《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2〕272号)文件下达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利息补贴项目资金1400万元、2023年衔接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800万元资金计划作以下调整:将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利息补贴项目资金计划1400万元,调整用于重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利息956.171316万元,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443.828684万元。将2023年衔接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资金计划800万元,调整用于31个乡镇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公益性岗位项目799.848万元,剩余0.152万元资金计划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详见附件1)
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调整下达2023年第二批衔接资金计划明细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
监督方式: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565051;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