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建〔2024〕2号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
下达国债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交通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国债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3〕106号)及《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我县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奉节发改发〔2023〕149号)的文件精神,现下达国债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中央补助资金预算3500万元。该项资金年终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填列“2140104 公路建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填列“30905 基础设施建设”。
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管理办法执行,不得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批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4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监督方式: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565051;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