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5〕219号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乡村建设短板提升(第二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5-12-10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乡村建设短板提升

(第二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奉节财农〔2025〕219号

永乐镇政府、白帝镇政府:

按照《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乡村建设短板提升(第二批)永乐镇酒溜村1社脐橙轨道车项目计划的通知》(奉节农发〔2025〕275号)和《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乡村建设短板提升(第二批)白帝镇石庙村一社(坳口)蓄水池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奉节农发〔2025〕276号)项目文件,现将奉节财农〔2025〕188号下达2025年乡村建设短板提升(第二批)项目中的20万元调整用于永乐镇酒溜村1社脐橙轨道车项目等2个项目(详见附件1),2025年乡村建设短板提升(第二批)项目资金预算调整为14.6万元。

各项目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资金预算明细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8日                 

监督方式: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565051;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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