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5601/2021-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转发《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级扶贫集团各牵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中组部、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驻乡驻村帮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队伍稳定

严格落实“摘帽不摘帮扶”的工作要求,在党中央正式宣布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之前,现有驻乡、驻村工作队不撤,驻乡、驻村工作人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原则上不换,继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因工作不胜任、因身体健康不能正常履职、家庭有特殊困难等情形需要调整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审批同意。

二、做好思想工作

派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结合春节走访慰问、日常工作部署、基层调研等工作,与单位派出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逐一谈心谈话,讲清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鼓励引导他们坚守岗位、敬终如始,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履好职尽好责,坚决防止和避免出现松劲懈怠。

三、从严从实管理

各地要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工作例会、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督查暗访等各项制度,通过明察暗访、电话抽查、工作通报、考评考核等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每个月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确保与原单位工作脱钩。要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四、做实帮扶工作

驻乡驻村工作队要指导帮助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确保有力有序、风清气正。要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方面保障政策。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就业帮扶、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等方面帮扶力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要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实行动态清零。要切实做好脱贫攻坚驻村帮扶总结宣传工作。

五、强化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派出单位要协调必要防控物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在当地党委政府集中统一领导下,配合做好所驻村疫情防控工作。

六、开展消费帮扶

消费帮扶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对产业发展最大的支持,是实现脱贫户稳定增收的有力举措。要逐户摸清帮扶村群众现存农产品底数,建立销售清单,抓住春节消费旺季有利时机,动员单位干部职工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发动熟人销售,开展线上营销等方式,帮助销售增收。

七、持续关心关爱

不折不扣落实好驻乡、驻村工作队经费,驻乡、驻村工作人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待遇保障等各项制度。树立注重脱贫攻坚一线的用人导向,大胆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在脱贫攻坚中担当作为、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干部。做好脱贫攻坚奖推荐评选工作。加强宣传表彰、讲好脱贫攻坚故事,选树一批担当作为扶贫干部先进典型,并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一线的驻村干部。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对因公殉职的落实抚恤政策,建立长期帮扶慰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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