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5601/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奉节乡振发〔2023〕5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16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关于印发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 “渝快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

渝快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奉节乡振发〔20235


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障成果,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机制,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印发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88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奉节县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医疗保障局

                    2023116



奉节县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

渝快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障成果,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八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3关于印发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8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商保承办、市场运作的原则,优化调整综合防贫保采取定额资助参保的形式,引导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购买渝快保重庆渝快保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贫长效机制,降低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调整综合防贫保险综合防贫保医疗保障部分调整为资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其余返贫致贫风险防范调整为由区县一事一议进行救助。  综合防贫保险保障期内未完成的赔付工作继续按照《综合防贫保险试点方案》完成赔付,并履行约定的风险补偿相关事宜。

(二)确保基本医保参保全覆盖。坚持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全覆盖参加基本医保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内容,继续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医保进行资助参保2023年资助标准为:监测对象购买居民医保一档按70%予定额资助,自愿购买二档按照参加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予资助脱贫人口按照50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只有参加了重庆市内基本医保的才能享受重庆渝快保资助政策。

(三)积极推进渝快保资助参保。2023年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结束,通过定额资助参保的形式,引导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购买渝快保2023年补贴标准为:脱贫人口购买渝快保普惠款69和升级款169均按照50/人标准给予定额补助;监测对象购买升级款的按照150/人标准给予定额补助,购买普惠款的按照69/人标准给予全额资助。2024年、2025补贴标准根据2023年实施效果优化调整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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