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废止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
管理办法的通知
奉节乡振发〔2023〕38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9 号),经 2023年6月16日,县乡村振兴局召开党组会审议,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奉节乡振发〔2021〕54)。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