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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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废止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

管理办法的通知

奉节乡振发〔20233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9 号),经 2023年6月16日,县乡村振兴局召开党组会审议,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奉节乡振发〔2021〕54)。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施行。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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