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2-129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重庆市奉节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奉节乡村振兴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自2021年6月由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而成后,因国家乡村振兴系统“三定方案”暂未确定,目前仍沿用原扶贫办“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和目标考核,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县扶贫项目的策划、论证、评审、立项、备案及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

3、负责扶贫项目资金争取,承担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和分配、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负责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和扶贫小额贷款的监管;负责牵头组织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

4、配合因国家扶贫政策投入的惠农资金、社会帮扶捐赠资金的规划实施;负责跨地区、跨行业扶贫开发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5、组织开展整村推进、扶贫移民、产业扶贫、科技信息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推进片区扶贫开发,开展贫困地区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

6、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信息工作;负责全县扶贫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7、负责与中央国家机关、市外对口扶贫单位、重庆市级有关单位在扶贫开发方面的联系、交流和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市外对口扶贫单位、市级部门和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对口扶贫工作;统筹协调、监督奉节县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对口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发动社会爱心人士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8、负责全县性扶贫开发涉外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调整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设综合科、计划项目科、资金监管科、社会扶贫科4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属县政府组成部门,行政单位;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奉节县扶贫发展中心、奉节县扶贫监测信息中心;事业单位与局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没有单独预算。奉节县乡村振兴局,在职人员共2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832.19万元,支出总计1,832.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调入2人工作经费和社会帮扶工作经费。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83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调入2人工作经费和社会帮扶工作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2.1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83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调入2人工作经费和社会帮扶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18.05万元,占28.3%;项目支出1,314.14万元,占71.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2.1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7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调入2人工作经费和社会帮扶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调入2人工作经费和社会帮扶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6.03万元,增长284.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在年初进行预算,于后期追加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调入2人工作经费和社会帮扶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6.03万元,增长284.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在年初进行预算,于后期追加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6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慰问因公殉职人员家属未列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35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年度增人增资导致保险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3.16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农林水支出1,726.46万元,占9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5.05万元,增长364.8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余后期追加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21.65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调整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11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7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8%,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7%,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及油耗。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基本与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1.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核督查指导。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4%,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4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480%,主要原因是上年会议费支出基数过低。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本年派出多人外出参加干部能力提升。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7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调入2人工作经费和攻坚工作经费30万元未在项目费用单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奉节县财政局相关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整体收入1832.19万元开展了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评价结果为“优”;对作为业主单位实施的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均为“优”。对2021年度主管项目涉及资金2126.81万元聘请三方机构,进行了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内容已单独公开。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的通知》(奉节财绩〔2022〕2号)要求,我在单位2021年度实施的项目中选择了1个项目,以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采购方式委托重庆京非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重点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26.81万元,评价情况如下:

1.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方面,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

2.评价发现的亮点

(1)将增加脱贫户收入作为重中之重。要求到户贷款用于发展奉节县特色效益产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一、二、三产业项目,通过小额信贷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带动,积极扶持脱贫户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2)风险补偿。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共同起草制定了《奉节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认定和补偿管理办法》,根据承贷银行贷款余额提出调整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调整各承贷银行风险补偿金专户的额度,县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金的拨付,对风险补偿金使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风险补偿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提出年度预算计划、组织召开风险补偿金联席会议等相关工作。

(3)建立项目流程,严格运行程序。按照建卡脱贫户自主自愿的原则,由乡镇政府组建调查管理团队,逐户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并签署相关贷款需求资料;乡镇汇总本区域调查管理团队的调查情况,对有贷款需求的建卡脱贫户实名登记造册,将贷款对象相关信息资料整理汇总,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集中报送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会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审核签章,并将经审核同意的贷款清单及相关贷款资料推荐给银行审核放款。

3.存在的问题

(1)贷款审批流程不够严格,贷后跟踪管理有待加强。存在审批不严格的情况,不符合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精准金融扶贫小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奉节府办(2017)319号)的要求。

调查发现,部分脱贫户未按申请用途使用贷款资金,而且将资金用于交纳子女学费、开设火锅店等。

(2)满意度有待提高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大部分脱贫户认为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利息补贴项目的实施对他们的生产、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部分认为改善不明显,改善不明显的原因为项目收益不稳定;另有部分脱贫户提出银行未及时通知还贷,在通知还款后三天内需归还贷款,还款时间较紧。上述因素导致脱贫户对项目实施的综合满意度不高。

4.下一步工作

(1)本单位将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精准扶贫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贷款审核审批;加强目跟踪管理,完善对项目的后续跟踪长效机制。提升对小额扶贫贴息项的管理水平,及时、清晰地了解项目后续的动态,助推项目安全、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同时使项目管理更加规范、项目监督更加有效、资金使月效益进一步加强。

(2)着力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小额信贷贴息满意度不高的方面主要集中在所申请发展的项目带来的收益不稳定及还款期限短。小额信贷利息礼贴项目可针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贫困成因,帮助寻求致富项目,培植脱贫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各银行可尽早提醒并告知脱贫户需还款的日期,以免造成脱贫户还款期间短、压力大导致还款逾期的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刘选栋,联系电话:023-56557211  1343626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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