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5601/2021-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防止返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的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渝扶组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19两摸底工作实际,特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提前预防与精准帮扶相结合。提前把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并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实施精准帮扶。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主要通过支持发展产业、帮助转移就业,实现稳定脱贫;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达到脱贫要求。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致贫返贫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自我发展相结合。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困难群众艰苦奋斗意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脱贫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即边缘易致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为准。目前,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为2019年底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重庆市执行人均纯收入6000)左右的家庭,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动态出现问题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2014年建档立卡人口总数的5%左右,深度贫困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0%

(三)监测对象识别流程

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主动申报、乡村(社区)干部走访排查提出初步名单,由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村级扶贫信息员录入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相关行业部门筛查比对,县扶贫办审定并将名单返回乡镇,乡镇组织镇村干部、信息员再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县监测对象适时组织检查抽查。

三、监测机制

(一)监测主体

脱贫不稳定户的监测责任人为结对帮扶干部,边缘易致贫户的监测责任人从村(社区)干部中明确。510日前,乡镇报送边缘易致贫户监测责任人台账电子件到县扶贫办(联系人:吴娟,QQ:1056415843)。

(二)监测周期

监测对象动态信息由监测责任人以入户走访、电话联系、邻里询问等多种方式,每周不少于1次通过渝扶贫APP”采集到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每月5-10日,市级开展一次上月信息监测比对,并动态更新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三)监测预警

监测预警采用县统筹、乡镇负责、村落实管理机制。当监测对象因突发疾病、灾害等引起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导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2倍(人均纯收入4800元)或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出现问题,存在较大返(致)贫风险,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启动红色预警。

四、帮扶措施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二)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含扶贫公益岗位),多渠道积极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

(四)临时救助。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医疗救助、残疾救助、灾害救助、价格补贴等临时救助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扶志扶智。监测责任人要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六)其他帮扶。统筹资金,为边缘易致贫户统一购买防贫保险,及时化解生产生活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做好调查核实、规范程序、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等工作。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做好信息录入,抓好帮扶政策实施。

(二)鼓励机制创新。各乡镇、县级相关行业部门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

(三)减轻基层负担。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扶贫信息员队伍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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