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奉节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日期:2022-08-30

奉节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是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关于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以下简称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脱贫户家庭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应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官网“脱贫户查询”登记在册。监测对象户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监测对象户在开学之日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在开学之日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脱贫户家庭、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市县财政资金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三)申报程序。第一步:农户申请。春季学期资助,请符合条件的农户在3月10日至5月10日向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进行申报;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进行申报,申报时一并提供入学缴费凭据复印件;若有县外市外就读学生,请乡镇(街道)一并排查并通知学生家庭提出申请。第二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乡村振兴办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核查本学期是否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教育资助,收集申请表、入学缴费凭据并汇总填报拟资助学生花名册,电子件与纸质件同时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春季学期申请表、入学缴费凭据及花名册请于每年5月10日前报送,秋季申请表、入学缴费凭据及花名册请于每年11月20日报送。第三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上报花名册中人员身份信息及申报资料进行复核。第四步:直补到户。县乡村振兴局对最终审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户补助资金,按照报账程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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