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代缴的函
奉节县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重庆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62号)文件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仍由区县继续给予分类定额补助”的工作要求,我县计划对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21年度医疗保险按照90元/人的标准继续实施定额资助,资金来源为2021年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定点扶贫资金。
经县税务局反馈、我办核实,截止12月28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缴人员52738人,按90元/人的标准,需由政府代缴4746420元(附件1)。请贵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将代缴资金划解到指定账户(划解社保费账户名称:奉节县待报解社会保险费;账户号码:3801010120160010007)。
此函
附件:奉节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代缴明细表(电子件)
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