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项目计划(第四批)的通知(鹤峰乡)
日期:2022-08-02

奉节乡振发〔2022〕43号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项目计划(第四批)的通知

峰乡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批准,现将2022年三峡集团帮扶项目计划(第四批)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资金来源

本次下达三峡集团定点帮扶项目资金1000万元,实施项目3个。(具体项目计划详见附件)

二、严格规范项目实施

1.2022年三峡集团定点帮扶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统筹管理,贵单位(项目业主)收到该文件后,要落实专人,迅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在10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步报送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项目库备案表,联系人:王晓辉,联系电话:13594825578,56557615,邮箱:415159298@qq.com。

2.贵单位要迅速启动项目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善环评、土地、规划和安全评估等建设条件,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相关手续。非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应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准手续。

3.贵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和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2〕12号)、《关于印发奉节县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22〕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贵单位要严格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19〕121号)及《中共奉节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奉节委乡振组办〔2021〕4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定点帮扶资金和项目的监管,确保定点帮扶资金规范安全高效,确保定点帮扶项目零投诉、零质疑、零问题。2022年三峡集团定点帮扶项目资金经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签字后采取分期拨款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50%启动资金,建设进度过半后再拨付20%的进度资金,竣工验收后拨付剩余30%项目资金。

四、确保项目及时验收

项目竣工后,贵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验收并办理决算,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抽查验收。项目资金有结余的,及时向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申请收回项目资金计划。所有项目均应制作安装规范的“中央企业•中国三峡”标识。

五、规范项目档案资料

贵单位要按照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完善、规范整理、立卷归档,装订成册,资料共一式3份,项目业主、县乡村振兴局、三峡集团各1份存档备案。

六、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告制,贵单位要倒排工期,开展项目跟踪,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同时保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明确专人每月20日向县乡村振兴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县乡村振兴局定期对项目进度予以通报。

  

  附件:奉节县2022年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项目(第四批)计划表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1日


(公示期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56557615,监督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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