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 定点帮扶调整项目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11-17


奉节乡振发〔202373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2023

定点帮扶调整项目计划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委、草堂镇人民政府、县水电公司: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峡集团2023年定点帮扶调整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项目实施

1.本次下达三峡集团定点帮扶项目3个,使用三峡集团2023年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调整资金500万元,《奉节乡振发〔202331号》下达给县科技局500万元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同时予以收回。(具体项目计划详见附件)

2.三峡集团定点帮扶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统筹管理,各项目业主单位收到文件后,要落实专人,迅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在3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步报送绩效目标申报表

3.各业主单位要迅速启动项目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善环评、土地、规划和安全评估等建设条件,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相关手续。非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应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准手续。

4.各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和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212号)、《关于印发奉节县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221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各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共奉节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奉节委乡振组办〔2021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定点帮扶资金和项目的监管,确保定点帮扶资金规范安全高效,确保定点帮扶项目零投诉、零质疑、零问题。项目资金经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签字后采取分期拨款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50%启动资金,建设进度过半后拨付20%的进度资金,竣工验收后拨付剩余30%项目资金。

三、确保项目及时验收

项目竣工后,项目业主单位要及时办理决算并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抽查验收。

四、规范项目档案资料

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完善、规范整理、立卷归档,装订成册,资料共一式2份,项目业主、县乡村振兴局各1份存档备案。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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