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2-00252
[ 发文字号 ]
奉节营商办发〔2022〕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30
[ 发布日期 ]
2022-05-30
关于印发《奉节县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考核 实施细则》的通知







奉节营商办发〔20221



奉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考核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已经奉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奉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527

乡镇(街道)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一、考核范围

33个乡镇(街道)

二、指标解释

(一)优化营商环境,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考核(占共性考核分值的40%。考核内容包括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和存在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等3个方面

  (二)政务服务,由县政服务中心牵头考核占共性考核分值的30%考核内容包括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业务办理、办事指南、服务便利度、群众满意度、宣传培训、综合性工作、特色创新等8个方面

  (三)优化政务环境,由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牵头(占共性考核分值的30%)。考核内容包括市对县民营企业现场测评、万企兴万村工作完成情况、招商引资企业落地情况、乡镇(街道)商会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民营企业百日大走访工作完成情况、稳企惠企宣传情况等6个方面。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完成情况

  1.考核内容。本指标总分100分制,从任务责任、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和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办法。统计配合牵头部门完成考核指标任务情况、统计完成宣传任务情况和统计是否存在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进行扣分法考核(详见附件1

(二)政务服务。

1.考核内容。本指标总分100分制,从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业务办理、办事指南、服务便利度、群众满意度、宣传培训、日常工作和特色创新等8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详见附件3)。 

2.考核办法。考核形式分为实地查看、电话访问、系统提取数据、资料佐证4种形式。(1)实地查看: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办事指南线上线下数据同源和帮代办服务质量通过实地查看方式考核,全覆盖分批次实地走访各乡镇(街道);(2)电话访问:事项进驻、帮代办服务、群众投诉和举报通过电话访问方式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暗访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回访办事群众,各乡镇(街道)至少被电话暗访1次;(3)系统提取数据:业务办理、办事指南直接在渝快办系统提取数据进行考核,服务便利度和服务满意度采取系统提取数据与其他方式相结合考核,数据按2022年自然年为统计时段;(4)资料佐证:宣传培训、综合性工作和特色创新通过资料佐证考核,按照各乡镇(街道)按期上报资料情况进行统计。

  (二)优化政务环境。本指标总分100分,从万企兴万村工作完成情况、招商引资企业落地情况、乡镇(街道)商会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民营企业百日大走访工作完成情况、稳企惠企宣传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详见附见5)。

说明:1.考核数据以网上截20221231日各单位公布的数据和情况为准。2.考核事项包括依申请的七类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申请类)3.各项指标均按照百分制计算,实际得分按照比例折算。

县级部门、驻奉单位营商环境考核指标

考核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一、考核范围

60个县级部门,28个驻奉单位。

二、指标解释

(一)优化营商环境,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考核(占共性考核分值的60%考核内容包括完成任务指标情况、2021年度考核问题整改情况、在线填报问卷情况、市级部门直接获取各指标相关统计数据情况、企业在线问卷调查、企业办事工单调查、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监查通报等9个方面

  (二)政务服务,由县政服务中心牵头考核(占共性考核分值的20%考核内容包括三集中三到位业务办理办事指南服务便利度群众满意度宣传培训日常工作特色创新等8个方面。

  (三)优化政务环境,由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牵头(占共性考核分值的20%。考核内容包括市对县民营企业现场测评、招商引资企业落地情况、民营企业百日大走访工作完成情况和稳企惠企宣传、落实情况等4个方面。

  、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优化营商环境

1.考核内容。本指标总分100分制,从完成任务指标情况、2021年度考核问题整改情况、在线填报问卷情况、市级部门直接获取各指标相关统计数据情况、企业在线问卷调查、企业办事工单调查、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监查通报等等9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详见附件2)。

2.考核办法。按照市级考核规定,参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区县(自治县)营商环境考核有关事项的函(渝发改法规函〔202270号)文件要求,各牵头部门强化日常工作管理,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要求开展工作和筹备资料,确保市级直接获取相关资料与县级审批审核办理资料、问卷填报资料相匹配,一切相关佐证资料真实、高效、完整。

1)考核程序:一是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小组从市部门直接获取各指标相关数据。县营商办对按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的规定程序办理事项和筹备资料加强督查;二是各区县组织指标涉及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在线填报问卷,并上传佐证材料(填报时间暂定为3910日,登录账号及密码将于37日统一发送至区县考核联络员邮箱)。县营商办对日常收集整理政策文件类、台账清单类、统计数据类、文字材料类、截图类、照片类、案例类等相关佐证资料加强督查。

2)企业实际感知:一是企业在线问卷调查。由区县按样本筛选条件选取报送企业名单,市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小组从中随机抽选部分企业,邀请参与在线问卷填报,考察企业对涉及指标领域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及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实际满意程度。县营商办对2022年底前高质量完成报送企业样本库建设加强督查;二是企业办事工单调查。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等指标涉及企业办事流程,由市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小组从市级部门或各区县获取工单数据,考察企业办事环节、时间、成本等实际情况。县营商办对企业办事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及便利程度、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商务诚信、创新创业活跃程度等等方面加强督查。

  (二)政务服务

1.考核内容。本指标总分100分制,从三集中三到位、业务办理、办事指南、服务便利度、群众满意度、宣传培训、日常工作和特色创新等8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详见附件4)。

  2.考核办法。考核形式分为实地查看、电话访问、系统提取数据、资料佐证4种形式。(1)实地查看:三集中三到位,办事指南线上线下数据同源、事项综合受理通过实地查看方式考核,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以模拟办件形式进行考核,每个部门窗口不少于模拟1次;(2)电话访问:事项进驻、跨区域通办、群众投诉和举报通过电话访问方式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暗访各窗口、回访办事群众,每个单位至少被电话暗访1次;(3)系统提取数据:业务办理、办事指南直接在渝快办系统提取数据进行考核,服务便利度和服务满意度采取系统提取数据与其他方式相结合考核,数据按2022年自然年为统计时段;(4)资料佐证:宣传培训、日常工作和特色创新通过资料佐证考核,按照各部门按期上报资料情况进行统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开展纳入加分项目计算,参与度高的部门酌情加分。

(三)优化政务环境本指标总分100分制,从招商引资企业落地情况、民营企业百日大走访工作完成情况、稳企惠企宣传和落实情况等3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详见附件6)。


附件:1.乡镇(街道)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2.县级部门、驻奉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共性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3.乡镇(街道)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4.县级部门、驻奉单位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5.乡镇(街道)营商环境(优化政务环境)考核指

标实施细则

6.县级部门、驻奉单位营商环境(优化政务环境)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说明:1.考核数据以网上截20221231日各单位公布的数据和情况为准。2.考核事项包括依申请的七类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申请类)3.各项指标均按照百分制计算,实际得分按照比例折算。  

附件1

乡镇(街道)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要 点

任务责任(60

乡镇(街道)以《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营商环境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235 号)、《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246号)、《中共奉节县委宣传部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奉节县2021年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宣〔202182号)文件和2022市级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任务,配合牵头部门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进行综合考核,未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市上考核指标任务的每项扣10分,扣完为止

营商环境宣传工作(10

以《中共奉节县委宣传部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奉节县2021年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宣〔202182号)文件为考核依据,未完成宣传任务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30

扣分项

各乡镇(街道)配合牵头部门完成营商环境考核任务工作,若被市级部门通报批评或暗访发现问题的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

加分项

各乡镇(街道)配合牵头部门完成营商环境考核任务工作,若被市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5分,县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3分。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要 点

完成任务指标情况(20

13大考核指标牵头单位以《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营商环境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235 号)、《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246号)、《中共奉节县委宣传部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奉节县2021年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宣〔202182号)文件和2022市级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进行综合考核。以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考核组内(共11个区县)第5名为基准得1213大考核指标的牵头单位每项指标每上升1个名次加2分,最多加8分;每下降1个名次扣2分,扣完为止(对不涉及的单位,取总体平均值)。

2021年度考核问题整改情况(10

市上考核问题整改下达后,每个月没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和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在线填报问卷情况(15

13大考核指标的牵头单位,严格落实专人从年初到年尾按政策文件类、台账清单类、统计数据类、文字材料类、截图类、照片类、案例类等逐一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并建立佐证资料库,待市上下达考核指标方案后深入研究各指标填报细则,确保按市级时间要求、格式要求、模板要求、佐证材料要求等高质量填报完成各大考核指标下的考察内容。以2021年市上考核方案的考察内容(渝发改法规函〔202270号)为标准,被抽查未认真准备、资料不齐、敷衍了事、伪造虚报的一项扣0.5分;被市上催办填报考察任务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市级部门直接获取各指标相关统计数据情况(10

由市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小组直接从市级部门获取的考察内容,各牵头部门要主动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确保市级直接获取相关资料与县级填报的资料相匹配,各牵头部门确保在线填报的一切相关佐证资料真实、高效、完整,督查发现未按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规定程序办理和提交资料的一次扣1分,造成考核结果排名下降的,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企业在线问卷调查(15

13大考核指标的牵头单位,严格按市级考核样本筛选条件选取报送企业名单,确保市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小组从中随机抽选的部分企业,邀请参与在线问卷填报,对涉及指标领域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及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实际满意程度高。以2021市级考核样本筛选条件(渝发改法规函〔202270号)为标准,2022年底前高质量完成报送企业样本库建设,被抽查未认真准备的一次扣0.5分,抽查样本库企业问卷回答有违营商环境考核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企业办事工单调查(10

13大考核指标中涉及企业办事流程,市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小组从市级部门或各区县获取工单数据,考察企业办事环节、时间、成本等实际情况,由各牵头单位高度认真负责,被抽检不按规定实行网上办理、不在规定时间办理、不按高效程序办理、不按规定收费等行为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5

以《中共奉节县委宣传部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奉节县2021年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宣〔202182号)文件为考核依据,未完成宣传任务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10

扣分项

  完成市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任务工作,若被市级部门通报批评或暗访发现问题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加分项

  完成市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任务工作,若被市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5分。

监查通报(5

扣分项

  县营商办发现有问题通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加分项

  县营商办表彰的每次加0.5分。

附件2

县级部门、驻奉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共性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附件3

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考核对象:乡镇(街道)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要 点

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15分)

窗口设置

4分)

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的通知》要求设置窗口并规范场所,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未设置综合服务窗口的,扣2分,未落实其他规范的,酌情扣1-3分。

事项进驻

6分)

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件不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电话暗访、实地督查等方式,全覆盖乡镇(街道)随机抽查5个事项,仍在业务科室受理的,发现12分。

队伍建设

5分)

明确1名领导分管,配备1名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具体负责,至少配备2名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并根据工作量安排1-2名正式编制人员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未明确系统管理员、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扣3分,窗口人员未配齐的扣3分。

业务办理

20分)

渝快办平台事项

覆盖率(8分)

各类服务事项统一归集到“渝快办”平台进行办理,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办理类事项办理覆盖率不低于60%下降1%0.5分。

渝快办平台电子

证照(4分)

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的事项可生成电子证照的,必须领取电子证照模板,按业务量100%制作并签章电子证照。电子证照模板未领取的,扣2分,业务办结未制作电子证照的,1件扣0.5分,电子证照未签章的,1件扣0.3分。

业务办理和回复

咨询(8分)

渝快办”平台有超期办件情况的,每件次扣1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有超期办理情况的,每件次扣2分。




办事指南

15分)

事项办理深度

5分)

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办理类事项事项办理深度“全程网办(Ⅳ级)”比例达到100%,每低1%1分。

办事指南问题

整改(5分)

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事指南,以事项实施清单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地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表格及样表下载”等内容为指标,以系统扫描为标准,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每个扣0.5分。

办事指南线上线下数据同源(5分)

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渝快办”系统平台公开本级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事项名称、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等信息线上线下同步更新、保持一致,发现1处不一致的扣0.5分。

服务便利度

15分)

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事项比例(5分)

完善“四办”清单,马上办勾选比例与即办件比例一致,马上办比例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勾选比例达到100%,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1.5分。

乡镇级帮代办事项占比(5分)

梳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社代办勾选比例达到100%得满分,低1%0.5分。

帮代办服务质量

5分)

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的通知》要求,配置乡镇(街道)、村(社区)帮代办专员并提供服务,未配置相关人员的,扣3电话暗访、实地督查发现未按要求提供帮代办服务的,扣2分。

群众满意度

15分)

好差评评价率

5分)

按照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要求,未开展“一事一评”的,每件次扣0.5分。

差评整改及满意率(5分)

对差评没有进行整改和回访的,每件次扣1分。整改不满意的,每件扣2分。

群众投诉和举报

5分)

群众书面、电话投诉和举报,经查实确属业务不熟悉或窗口直接责任的,每次扣0.5分。

宣传培训

10分)

渝快办”宣传

和信息报送

5分)

积极宣传推广“渝快办”“渝快码”等,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开展多形式、多样化活动7次以上,并报送宣传图文资料。未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的扣4分;活动次数每缺1次扣1分。

业务培训

5分)

乡镇(街道)结合工作需要积极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开展培训,组织3次以上得满分,缺1次扣1分,不按时参加县政务服务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各职能部门组织的政务服务工作培训的,缺席1次扣1分。

综合性工作

10分)

专项工作

5分)

根据工作需要,按要求完成如办事指南问题整改、渝快码推广等专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

资料报送

5分)

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报送约稿信息、办件情况、事项清单、整改报告等,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

特色创新


亮点工作(累计最高加5分)

创新开展工作,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和特色亮点在国家级、市级或县级推广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同一经验被多次推广的视为一次。

信息报道(累计最高加5分)

政务服务工作信息被国家级、市级、县级主流媒体(党报、党刊、专刊、电视)采用报道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1分,同一报道被多次采用的视为一次。

领导批示(累计最高加5分)

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被市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批示表扬的,每次加2分,同一事项被多次批示的视为一次。






附件4

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考核对象:县级政务服务部门、有关驻奉单位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要 点

三集中三到位(15分)

事项进驻

10分)

除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外,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办理类事项100%进驻大厅,每缺1项事项1分。进驻事项必须在厅内受理、发证,通过电话暗访、实地督查等发现仍在部门受理的,发现1件扣2分。

队伍建设

5分)

派驻单位分管领导每季度检查窗口工作,每缺1次扣1分。完善首席代表授权责任制,保持窗口人员相对稳定,人员变更及请销假按程序履行,未按要求报备、擅自更换工作人员的,每人次1分,未按程序请销假的,每人次扣0.5分。

业务办理

20分)

渝快办平台事项覆盖率(5分)

各类服务事项统一归集到“渝快办”平台进行办理,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办理类事项办理覆盖率不低于70%下降1%0.5分。

渝快办平台办理结果(5分)

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的事项可生成电子证照的,必须领取电子证照模板,按业务量100%制作并签章电子证照。电子证照模板未全部领取的,每少领1项扣1分,业务办结未制作电子证照的,1件扣0.5分,电子证照未签章的,1件扣0.3分。

业务和回复咨询超期(10分)

渝快办”平台有预审超期、办件超期情况的,每件次扣1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有超期办理情况的,每件次扣2分。




办事指南

15分)

事项办理深度

5分)

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办理类事项事项办理深度“全程网办(Ⅳ级)”比例达到100%,每1%1分。

办事指南问题

整改(5分)

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事指南,以事项实施清单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地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表格及样表下载”等内容为指标,以系统扫描为标准,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每个扣0.5分。

办事指南线上线下数据同源(5分)

公开本级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事项名称、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等信息线上线下同步更新、保持一致,发现1处不一致的扣0.5分。

服务便利度

15分)

事项综合受理

5分)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加大对窗口首席代表的授权力度,除高频事项、仅通过业务专网受理事项、特殊审查要求事项外,其余一般性事项线下受理一律通过综合窗口受理(可委托“一窗”受理),由首席代表审核通过后直接办结,减少群众跑动。根据实地调查和举报投诉进行扣分。

垮区域通办

5分)

按照市级要求规范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积极开展全渝通办(跨区县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工作,通办事项清单中不能提供通办服务的,每1个事项扣1分,服务窗口在实际办理或电话暗访、实地督查时反馈通办事项不能办理的,每件次扣0.5分。

事项下沉

5分)

全面梳理本部门事项,整理一批量大面广、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需求强烈的服务事项形成帮代办服务事项清单,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帮代办服务,探索乡镇(街道)预审受理、授权乡镇(街道)审批等形式下沉办理。未梳理帮代办服务事项清单的,扣3分,未针对帮代办服务开展指导、督促、监管的,扣2分。

群众满意度

15分)

好差评评价率

5分)

按照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要求,未开展“一事一评”的,每件次扣0.5分。

差评整改及满意率(5分)

对差评没有进行整改和回访的,每件次扣1分。整改不满意的,每件扣2分。

群众投诉和举报(5分)

群众书面、电话投诉和举报,经查实确属业务不熟悉或窗口直接责任的,每次扣0.5分。

宣传培训

10分)

渝快办”宣传

和信息报送

5分)

积极宣传推广“渝快办”宣传推广活动并报送宣传图文资料,未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的,扣2分。完成政务服务工作经验、特色创新等信息6篇(政务服务事项在30个以下的单位不少于3篇),每缺1篇扣1分。

业务培训

5分)

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窗口人员或对乡镇(街道)具体业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培训5次以上,缺1次扣1分。不按时参加县政务服务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政务服务工作培训的,缺席1次扣1分。

日常工作

10分)

专项工作

5分)

根据工作需要,按要求完成如办事指南问题整改、渝快码推广等专项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

资料报送

5分)

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报送约稿信息、办件情况、事项清单、整改报告等,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

特色创新


亮点工作(累计最高加5分)

创新开展工作,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和特色亮点在国家级、市级或区县片区推广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同一经验被多次推广的视为一次。

信息报道(累计最高加5分)

政务服务工作信息被国家级、市级、县级主流媒体(党报、党刊、专刊、电视)采用报道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1分,同一报道被多次采用的视为一次。

领导批示(累计最高加5分)

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被市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批示表扬的,每次加2分,同一事项被多次批示的视为一次。



附件5

营商环境(优化政务环境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考核对象:乡镇(街道)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要 点

万企兴万村”工作完成情况(20分)

未开展“万企兴万村”工作的一次性扣20分;未按要求报送工作统计表、总结、信息的每项每次扣3分;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每项扣3分;不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帮扶工作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招商引资企业落地情况(25分)

招商项目落地率低于70%的一次性扣25分;未及时处理招商引资周报交办事项扣5分;招商项目未按计划签约、开工、投产的,每个项目扣5分,扣完为止。

乡镇(街道)商会建设工作完成情况(10分)

未成立商会组织的一次性扣10分;未在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扣2分;未向工商联报备商会班子成员名单的扣2分;不支持商会工作开展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民营企业“百日大走访”工作完成情况(30分)

机关中层以上干部未开展走访工作的每人次扣5分,走访企业数量不足的,每少一家扣1分(10分,扣完为止);收集的企业困难问题交办到各单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每次扣3分,不配合办理的每次扣5分(10分,扣完为止);未按要求报送走访工作相关资料的每次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稳企惠企宣传情况(15分)

未开展稳企惠企宣传工作的一次性扣15分;检查抽查发现因宣传不到位,导致辖区企业不知晓相关政策的每次扣1.5分,扣完为止。


附件6

营商环境(优化政务环境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考核对象:县级政务服务部门、有关驻奉单位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要 点

招商引资企业落地情况40分)

招商项目落地率低于70%的一次性扣40分;未及时处理招商引资周报交办事项扣4分;招商项目未按计划签约、开工、投产的,每个项目扣5分,扣完为止。

民营企业“百日大走访”工作完成情况(40分)

机关中层以上干部未开展走访工作的每人次扣4分,走访企业数量每少一家扣2分(20分,扣完为止);收集的企业困难问题交办到各单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每次扣2分(10分,扣完为止);未按要求报送走访工作相关资料的每次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稳企惠企宣传和落实情况(20分)

未开展稳企惠企宣传工作的扣10分;收到上级惠企政策或者制定出台惠企政策后,未在15天内让相应企业全面知晓的每次扣5分;未及时宣传停止不再执行的惠企政策的扣5分;对于企业正当诉求不予理睬的每次扣10分;对交办的企业正当诉求未按时办理的每次扣2分;未按时报送稳企惠企工作推进情况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