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2-00482
[ 发文字号 ]
奉节公管办发〔2022〕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30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奉节公管办发20227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

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意见》共提出5方面20条具体政策举措,对标对表中央明确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向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紧盯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以实现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权责更加清晰合理、制度规则更加严密可操作、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有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刚性约束作用,引导招投标活动朝更加规范有序方向发展。各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相关单位及企业要高度重视,全面系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抓好学习宣传,学习掌握文件精神实质,将《意见》和招标投标有关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到位。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

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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