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1-00097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1〕67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关于崔家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奉节发改投〔2021673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崔家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审批崔家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奉节环监文202117)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崔家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奉节202157)和重庆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投资概算审核报告,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崔家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020-500236-77-01-142761)。

二、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原则、方法和定额。

三、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主要为完善水源地监控设备、标志标牌等规范化建设,以及构建生态湿地,建设庭院消纳地、生态浮岛、化粪池等工程。本项目共建设生态湿地16460.00㎡,监控设备3套,标志标牌8组,庭院消纳地23座,化粪池6座等

四、工程投资概算:该工程总投资概算437.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5.75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6358万元,基本预备费20.81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业主自筹

五、请你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选择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落实工程建设条件,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全过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附件:崔家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概算审定表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116

附件

崔家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概算审定表

序号

费用组成

建安直接费(元)

其它费(元)

基本预备费(元)

建安直接费用

3457546.67



1.1

大树镇青莲溪水库

3323934.43



1.1.1

区域清杂

124858.69



1.1.2

临时便道

8989.08



1.1.3

截留生态湿地

1905407.05



1.1.4

库滨生态湿地

527880.17



1.1.5

庭院式湿地

587445.53



1.1.6

保护区界标3块

23085.40



1.1.7

保护区交通警示牌2块

12262.29



1.1.8

保护区宣传牌3块

32324.63



1.1.9

保护区视频监控3套

101681.59



1.2

竹园镇纸厂湾水库

133612.24



1.2.1

化粪池

85535.76



1.2.2

生态浮岛

48076.4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06358.38


2.1

技术咨询费


628586.10


2.1.1

施工用临时租地费


197519.01


2.1.2

前期工作咨询费


19362.26


2.1.3

工程勘察设计费


153466.67


2.1.4

施工图审查费


6569.34


2.1.5

环境影响评价费


40000.00


2.1.6

招标代理费


22109.37


2.1.7

水土流失防治及补偿费


23044.00


2.1.8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40660.75


2.1.9

工程建设监理费


91279.23


2.1.10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34575.47


2.1.11

工程保险费


0.00


2.1.12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0.00


2.2

建设单位管理费


77772.28


3

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


0.00


预备费



208195.25

3.1

基本预备费



208195.25

合计

4372100.30

备注:动用预备费50万元以上的,需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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