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3〕46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长安土家族乡西槽村便民服务
中心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
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长安土家族乡西槽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相关事宜的函》(长安府函〔202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立项变更,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安土家族乡西槽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209-500236-04-01-49768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西槽村10组。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筑面积350㎡。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楼房一幢,共三层,含便民服务大厅、森林器材物资筹备库、党员活动室、档案室、卫生间、厨房、大会议室、妇女儿童之家、图书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广播室等。
六、建设工期:将原批复“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共5个月”变更为“工期180天”。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将原批复“估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辽宁省对口支援项目资金”变更为“估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及业主自筹”。
八、招标核准:严格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并按程序报批。
原批复文件《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安土家族乡西槽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奉节发改投〔2022〕 573号)作废。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