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3〕80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夔州街道口前真武村提水饮水工程立项变更的批复
奉节县夔州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夔州街道口前真武村提水饮水工程立项调整的函》(夔州街办函〔2023〕9号)文件收悉,结合《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夔州街道口前真武村提水饮水工程立项的批复》(奉节发改投〔2022〕739号)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变更,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夔州街道口前真武村提水饮水工程(2210-500236-04-01-532733)。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夔州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夔州街道口前、真武、大槽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批复“新建减压池4口20立方米,更换主管道约14000米(DN100PE40),到户管道30000米(DN100PE20),架设D32镀锌管1800米,购买及安装水泵2台、水表350块。”
现变更为“(一)口前村:更换DN32镀锌钢管6980m、DN40镀锌钢管2156m、PE100DN20(1.6Mpa)入户管道17500m,安装水表350套;新建容积1m3的减压池6口。(二)大槽社区:新建泵房30m2,安装水泵4套,安装DN32(壁厚4mm)热镀锌管1830m,新建容积100m3蓄水池1口。(三)真武村:新建容积50m3蓄水池1口,新建容积5m3水源蓄水池1口,安装PE100DN40(1.6Mpa)引水管2000m。”
六、建设工期:2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原批复“项目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奉节县2022年第二批移民资金。”
现变更为“项目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奉节县2022年第二批移民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原批复文件《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夔州街道口前真武村提水饮水工程立项的批复》(奉节发改投〔2022〕739号)作废。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