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3〕81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平镇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立项变更的批复
奉节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整公平镇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立项的函》(公平府函〔2023〕9号)文件收悉,结合《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平镇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立项的批复》(奉节发改投〔2022〕756号)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变更,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平镇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2207-500236-04-01-102366)。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公平镇车家坝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批复“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06.65㎡,总建筑面积为2419.95㎡,本工程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钢架厂房2号楼2F/-1F等。”
现变更为“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06.65㎡,总建筑面积为1613.3㎡,本工程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钢架厂房2号楼2F等。”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原批复“项目预算总金额43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388.4万元,其他费用41.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农业资金260万元及业主自筹。”
现变更为“项目预算总金额26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农业资金260万元。”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我委审批。
原批复文件《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平镇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立项的批复》(奉节发改投〔2022〕756号)作废。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