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3〕312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3年龙桥土家族乡少数民族特色产品集市建设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
奉节县龙桥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2023年龙桥土家族乡少数民族特色产品集市建设项目立项变更的函》(龙桥府函〔2023〕3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原批复“2023年龙桥土家族乡少数民族特色产品集市建设项目(2304-500236-04-01-858394)”,现变更为“2023年龙桥土家族乡农特产品展销平台建设项目(2304-500236-04-01-858394)”。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龙桥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龙桥乡瑞丰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1个长29米,宽4.2米,约160平方米农特产品展销平台,铺设石地板约115平方米,展销位8个、标识牌等。配套设施整修(厕所)60平方米。农产品宣传推广,配套直播带货设备等。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4.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且设备采购按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原批复文件《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龙桥土家族乡少数民族特色产品集市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奉节发改投〔2023〕238号)作废。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