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3〕314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草堂镇种养循环生态绿色果园基地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
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变更草堂镇种养循环生态绿色果园基地项目立项的函》(草堂府函〔2023〕5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脐橙产业发展中心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变更,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草堂镇种养循环生态绿色果园基地项目(2305-500236-04-01-234702)。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草堂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草堂镇欧营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批复为:
(一)牧草种植100亩。
(二)新建砖混结构兔舍2栋;新增兔笼78个,可饲养肉兔500只;
(三)新建围墙、地坪、堆粪池、进场道路及附属设施等。
现变更为:
(一)生草栽培2500亩;
(二)新建堆粪池4口;
(三)进场路60米以及场坪硬化541平方米。
六、建设工期:7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48.00万元,种兔购置费6.00万元,独立费19.00万元,其他费用27.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二批衔接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原批复文件《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草堂镇种养循环生态绿色果园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奉节发改投〔2023〕236号)作废。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