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3-00110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3〕8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关于奉节县人民法院公平人民法庭(第五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奉节发改投〔202382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人民法院公平人民法庭(第五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奉节县人民法院:

《关于审批奉节县人民法院公平人民法庭(第五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的》(奉法函20223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重庆夔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概算审核报告(渝夔汇2023003号),结合《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奉节住建委发〔20226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人民法院公平人民法庭(第五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500236-92-01-113968)。

二、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三、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3332.75平方米,新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1903.26平方米,室外铺装附属等。建设内容包括:场坪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电气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室外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

四、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51.65万元,其中工程费为553.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7.3万元,预备费31.0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五、招标核准:该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投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

六、请你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到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落实工程建设条件,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全过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附件:奉节县人民法院公平人民法庭(第五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定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32

附件

奉节县人民法院公平人民法庭(第五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建设总投资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备注


建筑工程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553.32


553.32



1

建筑工程

444.76


444.76



2

装修工程

64.96


64.96



3

附属工程

43.60


43.60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7.30

67.30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8.85

8.85



2

建设工程监理费


17.58

17.58



3

招标代理服务费


2.19

2.19



4

招标交易服务费


0.75

0.75



5

可行性研究费


4.49

4.49



6

工程勘察费


3.76

3.76



7

工程设计费


20.60

20.60



8

概算编制(审核)


0.57

0.57



9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


1.54

1.54



10

工程质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4.54

4.54



11

工程量清单结算编制(审核)


2.44

2.44



基本预备费


31.03

31.03



总投资

553.32

98.33

6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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