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5-00183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5〕19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04
[ 发布日期 ]
2025-06-19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城区及集镇雨污水管网工程-新民镇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中交一公局重庆奉节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奉节县城区及集镇雨污水管网工程-新民镇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中交奉建发〔2025〕1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县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奉节县长江大保护PPP项目-城区及集镇雨污水管网工程(青龙镇、鹤峰乡、新民镇、兴隆镇、公平镇)初步设计的批复》(奉节住建委发〔2024〕4号)和重庆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辰宇咨询〔2025〕5-21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城区及集镇雨污水管网工程-新民镇排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代码:2212-500236-04-01-429694)。

二、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三、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建完善DN300-DN400排水管网2.910km,DN200污水管0.145km,DN150污水管23.220km,De75压力污水管0.021km。

四、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89.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1.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9.01万元,预备费用24.9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4.16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五、请你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落实工程建设条件,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全过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附件:奉节县城区及集镇雨污水管网工程-新民镇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总投资概算审定表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附件

奉节县城区及集镇雨污水管网工程-新民镇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总投资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审核金额

工程费用

721.5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9.01

(一)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102.31

1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7.22

2

项目建设管理费

18.62

3

工程建设监理费

7.00

4

招标代理服务费

2.1

5

前期工作费

13.73

6

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及林业勘察费

10.21

7

工程设计费

21.62

8

设计咨询费

1.44

9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0.75

10

工程造价咨询费

11.17

11

工程保险费

2.17

12

安全生产保障费

3.61

13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费

2.67

(二)

与试运行及生产有关的其他费用

6.70

1

综合联调及试运行费

1.40

2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5.30

预备费用

24.92

建设期贷款利息

34.16

项目总投资

8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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