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2〕302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吐祥镇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
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吐祥镇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立项的函》(吐祥府函〔2022〕38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返乡创业园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奉节乡振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吐祥镇返乡创业园项目(一期)(2205-500236-04-05-300493)。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吐祥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吐祥镇龙泉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厂房1座,长32.40m,宽16.40m,建筑高度15m/3F,建筑面积:1594.08㎡,计容建筑面积:1594.08㎡,主体结构采用框架结构,墙体采用页岩砖,屋顶为现浇钢筋砼板。场坪硬化、进厂路硬化,7.0m宽消防通道建设。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15万元。资金来源为奉节县2022年财政统筹农业资金。
八、招标核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