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3〕201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鹤峰乡美丽宜居场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鹤峰乡美丽宜居场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鹤峰府函〔2023〕37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鹤峰乡美丽宜居场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500236-04-01-842206)。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莲花社区。
四、建设性质:扩建。
五、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原有停车楼改造提升,扩建停车库第二层、屋顶广场,入口车道等建筑;完善停车楼电梯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工程、室外附属等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1579.85m²,道路312m²。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9万元。资金来源为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请你单位接件后,抓紧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相关手续,并按程序报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执行。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