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3-00218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3〕20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关于鹤峰乡美丽宜居场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发改投〔2023201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鹤峰乡美丽宜居场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鹤峰乡美丽宜居场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鹤峰府函〔202337)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鹤峰乡美丽宜居场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500236-04-01-842206)。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莲花社区

四、建设性质:

五、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原有停车楼改造提升,扩建停车库第二层、屋顶广场,入口车道等建筑;完善停车楼电梯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工程、室外附属等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1579.85m²,道路312m²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9万元。资金来源为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请你单位接件后,抓紧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相关手续,并按程序报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执行。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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