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3〕210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3年甲高镇油橄榄初榨厂配套项目
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甲高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2023年甲高镇油橄榄初榨厂配套项目立项的函》(甲高府函〔2023〕43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就业帮扶车间等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奉节乡振发〔2022〕86号)《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2〕27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甲高镇油橄榄初榨厂配套项目(2304-500236-04-01-677578)。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甲高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甲高镇光明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甲高镇油橄榄初榨厂厂区场地平整3760平方米、改建道路140米、更换供水排水管网160米等附属工程。
六、建设工期:5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衔接资金。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