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3〕215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红土乡红土村低温储藏仓库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红土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红土乡红土村低温储藏仓库建设项目立项的函》(红土府函〔2023〕3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就业帮扶车间等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奉节乡振发〔2022〕8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红土乡红土村低温储藏仓库建设项目(2304-500236-04-01-89007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红土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红土乡红土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新建300立方米大米低温储藏仓库。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衔接资金。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