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4-00097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4〕66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日期 ]
2024-03-18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五马镇场镇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五马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奉节县五马镇场镇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立项的函》(五马府函〔2024〕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项目计划的通知》(奉节水发〔2023〕16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五马镇场镇堤防水毁修复工程(2401-500236-04-01-273627)。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五马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五马镇厂河社区。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为防汛减灾,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原有堤防,治理场镇左岸堤防144.96m。其中修复护坡41.78m,修复护脚144.96m。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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