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5-00244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5〕29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鹤峰乡2024年度森林修复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奉节县鹤峰乡2024年度森林修复项目立项的函》(鹤峰府函〔2025〕7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森林修复项目任务的函》(奉节林函〔2025〕47号)及《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森林修复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奉节财农〔2025〕5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鹤峰乡2024年度森林修复项目(2508-500236-04-05-894164)。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鹤峰乡长连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森林修复面积1000亩,其中抚育间伐+补植+修枝割灌面积371.5亩,抚育间伐+修枝割灌面积628.5亩。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三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若须打捆招标的项目须按相关规定打捆招标。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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