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林业局:
你单位《关于调整奉节县2025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奉节林函〔2025〕8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营造林市级、国家级补助测算标准〉的函》(渝林函〔2021〕123号),结合县政府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2025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项目(2412-500236-04-05-666910)。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奉节县林业局。
三、建设地点:奉节县夔州街道、康乐镇、汾河镇、白帝镇、羊市镇、石岗乡、新民镇、安坪镇。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任务为3.32万亩。包括农村四旁植树0.2万亩,疏林地及未成林造林0.5万亩,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0.6万亩,森林抚育2.02万亩。
六、建设工期:1年。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原批复“项目总投资109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027.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48万元,基本预备费16.1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国土绿化资金。”
变更为“项目总投资19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57.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8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国土绿化资金1089万元,2025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861万元。”
八、招标核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招标范围为施工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点多面广量大涉农项目“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8〕200号),该项目属于点多面广量大涉农项目“放管服”改革范围,可精简优化审批程序,按照“一审多用”的原则采取并联审批模式,实行“一次编制一次审批”,原则上不再审批概算。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原批复“奉节发改投〔2025〕86号关于奉节县2025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作废。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