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5-00320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5〕42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01
[ 发布日期 ]
2025-12-24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青龙镇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项目 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青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奉节县青龙镇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的函》(青龙府函〔2025〕88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奉节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四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奉节水发〔2025〕41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四批)的通知》(奉节财农〔2025〕104号)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青龙镇水毁堤防修复工程(2512-500236-04-01-371802)。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青龙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奉节县青龙镇柑坪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修复堤防296米、治理河道34.6米、左岸修复岸线护脚长19.11米、右岸修复重力式护岸墙长27.09米。

六、建设工期:2025年12月-2026年2月,共3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八、招标核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