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1〕761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永乐镇陈家社区基础设施配套
工程变更项目业主的批复
奉节县水库资产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奉节县永乐镇陈家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业主的函》(奉节水资文〔2021〕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县水利局意见,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将奉节县永乐镇陈家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业主由原奉节县水库资产管理中心变更为奉节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