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494/2021-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1
[ 发布日期 ]
2021-04-11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复函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复函

  

陈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村公路人口密集处安装卡口监控的建议》(第1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县公安局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负责“雪亮工程”建设,现一期建设已完成,全县所有乡镇及33个行政村的村级以上公路出入口和人员聚集部位均实现了监控覆盖;“雪亮工程”二期规划将覆盖所有村级单位,并且在监控探头点位设置上由乡镇和村级工作人员确定,届时村级以上公路出入口和人员聚集部位将实现监控全覆盖。三是加强农村道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截至目前,全县农村道路139个劝导站均已安装监控设备,正在逐步投入使用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永审签。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吴建忠,联系电话:13996685636)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