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494/2021-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和治安事件;承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责任。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对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责任。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全县道路交通的巡逻防控工作,处理全县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县的重要外宾以及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对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和戒毒所;组织开展本县公安科技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安全监察和公共信息网络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承担防暴、处突、反恐怖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指导、监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秩序整治;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共计设立内设机构43个,其中派出所23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由林业局整体划编至我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8056.23万元,支出总计28056.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69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导致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776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3.99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导致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38.25万元,占98.48%;其他收入421.83万元,占1.5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96.1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805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2.84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0621.32万元,占73.50%;项目支出7434.90万元,占26.5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15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前期未建设完成的项目本年度已建设完成,无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634.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7.61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3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2.5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54.14万元,增长37.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转移支付资金2084.89万元,西部新区所等房屋租赁费199.26万元,青莲派出所建设工程进度款63.17万元,禁毒工作经费367万元,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款50万元,农村交通劝导站经费127.02万元,应指工程运维费799.5万元,城维费833.23万元,西部新区派出所建设经费252万元,人口普查经费88万元,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资金320万元,刑侦信息化建设资金198.92万元,执法办案区及青莲派出所执法室建设费435.18万元,增人增资结算220.32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6.1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37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50.29万元,增长38.9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多由年中追加预算支出,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较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前期未建设完成的项目本年度已建设完成,无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56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56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口普查经费以此科目下达。

2公共安全支出22995.56万元,占83.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8.74万元,增长35.45%,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追加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大多是公共安全支出,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增加较多

3科学技术支出659.5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9.5万元,年初无此预算,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应指工程运维费以此科目下达。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9.73万元,占5.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25万元,增长4.50%,主要原因是健康休养费调标。

5卫生健康支出761.74万元,占2.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万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防疫资金以此科目下达。

(6城乡社区支出833.23万元,占3.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3.23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维费以此科目下达。

(7住房保障支出666.07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4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6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27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88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1.39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是辅警工作经费3350万元、在押人员经费186万元在2020年均通过功能科目2040201下达,而2019年分别通过功能科目2040202、2040220下达,故公用经费在2020年大幅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23.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26万元,下降17.49%,主要原因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88万元,下降12.3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300.4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减少0.02%。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69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购公务用车车均单价大于2019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6.72万元,主要用于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28万元,下降26.8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67万元,减少22.5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燃料、维修台账管理,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6.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3万元,下降19.6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万元,下降5.3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导致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2辆;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8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1.99元,车均购置费21.46万元,车均维护费2.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1.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 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1.39万元,增加69.0%,主要原因是辅警工作经费3350万元、在押人员经费186万元在2020年均通过功能科目2040201下达,而2019年分别通过功能科目2040202、2040220下达,故机关运行经费在2020年大幅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加128.07%,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公安局在兴隆召开全局党务工作培训会,产生会务费22676.00元,导致会务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6.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2.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79%。主要用于采购公安执法执勤设备及相关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7696.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都能按照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了监督和管理,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应指工程运维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183231149@qq.com。

    附件:奉节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告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工程奉节县建设项目经费.doc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工程奉节县建设项目经费OK.xls


                                              奉节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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