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和治安事件;承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责任。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对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责任。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全县道路交通的巡逻防控工作,处理全县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县的重要外宾以及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对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和戒毒所;组织开展本县公安科技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安全监察和公共信息网络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承担防暴、处突、反恐怖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指导、监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秩序整治;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公安局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只有奉节县公安局(本级)1个单位;共计设立内设机构43个,其中派出所23个。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6971.62万元,支出总计26971.6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96.2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支出减少64.38万元(增人增资等造成人员经费增加535.06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标准下调造成公用经费减少599.44万元),项目支出收入支出减少231.83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6971.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96.2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减少64.38万元(增人增资等造成人员经费增加535.06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标准下调造成公用经费减少599.44万元),项目支出收入减少23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71.62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6971.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96.2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64.38万元(增人增资等造成人员经费增加535.06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标准下调造成公用经费减少599.4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8.49万元,占73.9%;项目支出7053.13万元,占26.2%;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971.6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6.2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支出减少64.38万元(增人增资等造成人员经费增加535.06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标准下调造成公用经费减少599.44万元),项目支出收入支出减少231.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71.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96.2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减少64.38万元(增人增资等造成人员经费增加535.06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标准下调造成公用经费减少599.44万元),项目支出收入减少231.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94.42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年中县财政对财政拨款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预算数为26971.62万元,预算调整文件为《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奉节府议函〔2024〕36号)。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71.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96.21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64.38万元(增人增资等造成人员经费增加535.06万元,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标准下调造成公用经费减少599.4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1.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94.42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多在年中追加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年中结算追加支出,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较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1803.22万元,占8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3.36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追加项目较多,项目支出大多是公共安全支出,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增加较多。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32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6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及死亡抚恤金等以此项下达。
(3)卫生健康支出983.49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结算追减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维护费项目在年中以此项下达。
(5)城乡社区支出84.1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65万元,下降47.0%,主要原因是年中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维护费项目调整了支出功能分类。
(6)住房保障支出1168.79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结算追减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1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71.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35.06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医保基数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3347.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99.45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下降:从2023年5万元/人.年降为2024年4万元/人.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4.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64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购买执法执勤用车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3.45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奉节国资函〔2024〕81号)本年新购执法执勤用车11辆,2023年未购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190.1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11辆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1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购买执法执勤用车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0.1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奉节国资函〔2024〕81号)本年新购执法执勤用车11辆,2023年未购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9.3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16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全局厉行节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89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是全局厉行节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4.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1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导致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7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导致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3辆;国内公务接待196批次7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8.61元,车均购置费17.28万元,车均维护费1.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为节约开支未在外租用场地召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6.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03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新警培训本年花费24.08万元,2023年为13.94万元;所长教导员培训本年花费4.23万元,2023年无此项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7.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9.45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下降:从2023年5万元/人.年降为2024年4万元/人.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6.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4.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6 %。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空调、执法执勤用车,融合通信服务和网络安全保护体系建设。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053.13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单位)无部门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周萌 023-56516021
附件:1.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绩效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