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来了,划重点→这13件事不能做
日期:2024-01-04

根据市委要求,12月下旬起至2024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将聚焦犬只伤人及犬吠扰民、携犬出户不系绳等不规范饲养行为,全市犬只免疫、登记管理情况等5个方面的重点,开展《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1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有5个方面:全市犬只伤人及犬吠扰民、携犬出户不系绳等不规范饲养行为、犬只粪便清理管理工作情况;全市犬只免疫、登记管理情况;流浪犬只捕捉、收容留检情况;全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情况;条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困难问题、应对措施或打算。

12月下旬起至2024年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成3个小组分赴区县开展实地检查,各区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上下联动方式同步开展执法检查。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2022年12月14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次执法检查将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深入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有效遏制犬只伤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第二十六条中

明确规定了13件“不可为之事”

请大家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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