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主体、人员、依据、权限、执法事项清单、程序、救济渠道)
日期:2022-07-20

一、执法主体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主体是: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二、执法人员

序号

姓  名

执法证号

单位

1

谢尹辉

340180262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

邵颖

340180256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

肖勇

340180258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

刘超

340180172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

胡雄

340180221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6

黎新

340180030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7

杨毅

340180255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8

王厚君

340180040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9

冉伟

340180184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0

何祖聪

340180263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1

刘军

340180267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执法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08-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1-0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0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9-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6-0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6-0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6-0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6-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5-0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5-06-16

(二)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01-26

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2020-05-12

地图管理条例2019-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16-06-27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6-06-24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10-10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6-01-19

信访条例2005-0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05-04-05

(三)地方性法规

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20-07-31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0-06-29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06-01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2018-09-01

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8-08-07

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2005-05-31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8-23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8-2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7-1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2021-07-1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7-15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07-06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听证办法》的通知2021-03-31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补缴地价款规则的通知2021-03-24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查询利用规定》的通知2021-03-24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3-24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2021-01-2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01-2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的通知2021-01-2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2021-01-2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通知2021-01-2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实施办法》的通知2021-01-2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1-2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2021-01-08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矿业权出让基准价(2020年版)的通知2020-12-28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的通知2020-12-28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11-05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意见》的通知2020-08-19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的通知2019-12-31

四、执法权限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权限为:统一行使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除外)。

(一)承担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监测评价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二)承担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地质勘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涉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与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六)承担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七)完成执法总队交办任务。

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见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附件1)

五、执法程序

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流程图(附件2)。

六、救济途径

(一)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举行听证;依法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有关行政执法的举报和投诉由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13综合科受理。

1、现场投诉:奉节县夔州街道行政综合办公区4号楼413综合科,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13综合科。

2、电话投诉:023—56551854

3、信函投诉:奉节县夔州街道行政综合办公区4号楼413综合科,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13综合科。邮编:404600

(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公地址:奉节县夔州街道行政综合办公区4号楼。

2、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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