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11-11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于县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

复 函

李小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第4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1. 关于合理规划工业用地,在工业园区以外,合理布局小微企业工业园,切实保障企业用地需求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坚持遵循“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全力保障产业用地需求。除生态工业园区草堂组团和康乐组团外,一是在城区周边甘溪沟规划了63亩产业用地,目前土地征转用正在报批中,二是城西产业集聚区规划了约1.8平方公里产业用地,目前该片区土地待完善基础设施后将及时供地;三是各乡镇根据需要均可规划产业用地,目前鹤峰乡、安坪镇、竹园镇、兴隆镇、甲高镇、吐祥镇6个镇已启动,县工业公司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后期我县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畅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促进产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1. 关于在用地、办证、融资等方面,真正做到“帮办代办速办”的问题。

一是我县已将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作为“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通过容缺审批、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多审合一等改革措施,充分发挥改革叠加效应,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实现拿地即可开工,目前园区内的项目已基本达到拿地即开工的条件(违法使用土地的除外);二是着力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目前正在研究“交地即交证”,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的企业,按约定缴清土地价款后,通过单位内部流转,企业只需跑一次即可拿到《交地确认书》和《不动产权证》;三是支持企业土地抵押融资,已实现不见面抵押登记,目前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已和银行开通专网,企业只需到银行提交一次资料即可办理抵押登记。

  1. 关于将土地成本纳入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税收抵减土地成本,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等问题。

为支持工业和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我县在坚持产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我市的产业政策、产业生命周期等情况对产业用地地价实行底线管理,一是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确定;二是对于企业发展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教育文体、旅游等产业的,土地出让地价可以按不低于基准地价的70%确定;三是实行弹性年期出让,灵活设定10年到50年的出让年期;四是对符合规划的堆场、仓储等项目以及不适宜以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可以租赁方式供地;五是实行先租后让,在供应工业用地时,可以设定投入产出等条件,先以租赁方式供地,对土地使用者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后,再办理出让用地手续;四是鼓励企业在城镇规划区外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违法使用土地的除外),同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为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兴业兴城、强县富民的战略目标,我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在奉投资兴业,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和压缩企业获得土地的时间,项目选址应优先选在园区内或已取得市人民政府征转用批复的土地红线范围内,同时须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完善用地手续。若在园区外未取得市人民政府征转用批复的土地内新建项目,甚至未批先建的,确实存在用地难、时间长、成本高的现象。一是因为我县基本都是大山大水,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国有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各种限制性因素太多,造成项目选址难;二是向市人民政府组件报批土地资料多,需发改部门立项(备案、核准),用地预审,测量勘界报告,地灾评估,矿产压覆审查,林业许可以及环评等资料;三是未批先建的违法用地项目需要用地票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实提高了违法用地成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于潜同志审签。请在评分表上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评分,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9


联 系 人:陈辉烈,联系电话:13996663878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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